生育津贴和医保报销冲突吗?
不冲突,生育津贴跟医保报销是完全不同的概念,女性是可以同时享受到的,在生孩子的时候用自己缴纳的生育保险申请医保报销,生完孩子三个月内可以申领生育津贴。
生育保险的报销是在女性生完孩子出院时直接报销的,而生育津贴是需要提交材料申领的。其实在定点医疗机构生产和流产的参保女职工,办理出院挂账结算手续时就可完成生育津贴的申报。
若是参保女职工生育或流产手术时,个人缴费记录不满12个月的,由用人单位垫付其生育津贴,缴费满12个月以后再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
一般享受津贴的员工,可以自生育之日起90天内由单位提交资料,审核通过社保局进行建档,再打款给公司,需要2个月左右。生育津贴计算公式: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职工缴费基数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一年月平均工资计算)。。各地区的生育津贴支付期限一般与产假期限相一致,在90-180天之间。钱直接就打在社保卡上。参保职工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可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1、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2、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
3、产前检查费和生产费用,当事人携带结婚证、社保卡(市民卡)及街道开具的计生证明到生育保险定点医院直接刷卡结算。
4、申报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贴,需填写《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孩子的)、出院小结等材料,于每月1-10日之间的工作日前往市医保中心生育科办理申报手续。(相关手续应在分娩后一年内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