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基层劳动关系治理能力,切实保障辖区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漕河泾街道有一支劳动关系协调队在默默努力。
(相关资料图)
增强源头预警能力
提升根治欠薪成效
今年年初,漕河泾街道劳动关系协调队在日常监督过程中收到企业员工反映,经上门与公司负责人询问相关情况后了解到,该网络科技公司因资金困难拖欠员工工资,原本应在去年12月20日发放的11月工资,直到今年1月10日仍未发放,且后续工资能否正常发放也是未知数。
得知这一情况后,漕河泾街道劳动关系协调队立刻向徐汇区劳动监察大队等相关部门报备,同时和企业作进一步沟通交流。首先向企业介绍了经营困难时可能享受的政策法规;接着依“法”入手,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及员工应得的保障;再以“情”入理,新春佳节将至,员工们正是需要用钱的时候,希望企业妥善考虑,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同时叮嘱企业要及时与员工通告进度,安抚好员工的情绪。
经过协调队的督促和努力,该企业终于筹措到资金,按时发放了去年12月的工资,但是去年11月的工资仍然处于拖欠状态。为了尽量把矛盾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协调队一边继续跟进,督促企业想办法解决问题;一边把被欠薪的员工分批次约到办公室进行安抚和调解,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陆续为33名员工达成调解协议,总计追讨金额120余万元。
夯实基层队伍建设
立足法规化解矛盾
劳动者杨某、郑某某等人近日来电反映上海某装潢设计有限公司拖欠工资,并要求企业赔偿相应的经济补偿金。漕河泾街道劳动关系协调队当即与该公司联系,却得到了另外一种不同的说法。公司称与杨某等人签订的是劳务合同,且已于去年底通知当事人结束劳务合同,工资是按天结算的,所以结束劳务关系时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面对双方不同的说法,协调队员以《劳动合同法》《民法典》为基础,以事实为依据,详细了解双方的真实用工情况。在与公司和当事人的反复沟通中,协调队员从该公司拿到了劳务合同复印件。基于这些事实,协调队认为,杨某等人与该公司的用工关系确实是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面对当事人的不理解,协调队根据法律法规细则,不厌其烦地向他们介绍两种用工关系的区别,并对企业扣押合同和拖欠工资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最后顺利帮助双方达成协议,公司发放拖欠的员工工资2万余元。
劳务关系有别于劳动关系,在实际履行过程中双方很容易发生理解偏差,漕河泾街道劳动关系协调队在梳理分析案件背景和核心问题后,通过真诚沟通获取双方信任,运用专业法律分析获得当事人的认可,最终达成双方当事人均满意的调解方案。
硬件软件全面升级
考核成绩名列前茅
漕河泾街道劳动关系协调队规范各类工作机制,不断完善档案管理,探索创新服务理念,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数据统计和信息宣传,不断提升矛盾调处水平,取得了优秀的成绩:被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评为先进单位;成功创建市级劳动争议调解综合示范单位;2022年度完成企业用工信息采集、上门监督共计1362次,成功调解劳动争议案件173件,涉及金额267.38万元。多年来,劳动监察工作和劳动争议调解成功率名列前茅,努力确保矛盾不出街镇就地就近化解,切实维护地区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