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紫晶、*ST泽达被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系科创板首批欺诈发行案件。
4月21日,证监会对*ST紫晶、*ST泽达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两公司存在欺诈发行等重大违法行为,已触及重大违法退市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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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当日启动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流程,向两公司发出拟终止股票上市事先告知书,并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终止上市决定。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查明的事实,*ST紫晶、*ST泽达均实施了欺诈发行、财务造假等严重损害投资者利益行为,扰乱了资本市场秩序与行业生态。
证监会对公司及“关键少数”予以严惩,作出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决定,并统筹推进行政、民事、刑事立体追责。
上交所依规尽速对两公司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并同步作出纪律处分决定,对控股股东、董事长等“首恶”作出公开认定终身不适合担任董监高的顶格处理。
“科创板设立之初,即明确要以信息披露为核心,强化发行人对信息披露的诚信义务和法律责任,严厉打击欺诈发行、虚假陈述等违法行为,严格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制度,切实提高违法违规行为成本。”上交所表示。
上交所同时称,对于*ST紫晶、*ST泽达这类欺诈发行上市公司,一经查实即予以严惩,彰显了监管机构依法全面从严监管、严厉打击证券违法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立场和决心,也切实维护了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初心。
上交所关注到,*ST紫晶保荐机构拟牵头设立先行赔付基金,对前期因*ST紫晶重大违法行为遭受损失的投资者予以赔付。上海金融法院已经收到*ST泽达普通代表人诉讼起诉材料。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发布公告,表示后续待条件满足时将依法申请参加该案并转换特别代表人诉讼。
“这两类机制都是保护投资者、震慑违法行为人的重要举措。上交所将立足自身职责,为上述投资者保护措施提供技术支持和监管服务,全力保障相关工作推进,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上交所表示。
对于下一步,上交所称,将切实担起退市实施主体责任,依规加快推进*ST紫晶、*ST泽达的退市流程。在作出退市决定后,两公司股票将进入15个交易日的退市整理期,随后即予以摘牌。根据上市规则,两公司股票因欺诈发行退市后不得申请重新上市。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两公司股票行将摘牌的退市进程和交易风险,审慎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