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次及两次以内弃购的话没有太大影响。按照官方规定: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的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而对于网下投资者而言,弃购中签新股的话会被视为违约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而且违约情况也会上报到中国证券业协会进行备案。
也就是说,投资者新股中签后如果存在3次以上弃购情形的话会导致之后的6个月时间内无法再次参与新股、新债等产品的申购。而投资者,在新股中签后,只要不缴款的次数控制在三次以下,其实对投资者就没太大影响。
新股中签的概率并不高,因此投资者如果中签了一般情形下也不要轻易弃购,如果因为个人缴款资金不足或者该新股的质地并不好的话,再考虑弃购会更加稳妥。
新股弃购次数怎么算?打新股中签之后,是可以选择弃购的,弃购就是不认购,弃购次数若是达到限制就会被限制下次打新股的资格,简单来说就是新股弃购次数多了就不能再参与打新了,并且新股、新债弃购是一起算的。
【1】1个股东账户申购某只新债中2签放弃缴款,计为1次;
【2】深市2个股东账户申购发债同时中签未足额缴款,计为2次;
【3】新股/新债放弃缴款次数合并计算,但沪深市场分开计算。即投资者名下同一市场的证券账户(包括普通和信用)合计放弃缴款次数达到3次,该市场下的所有证券账户均无法再参与新股。举例:深圳新股、新债放弃缴款次数达到3次,6个月内不能申购深圳市场的新股/新债,但可申购上海市场的新股/新债;
【4】可转债发行失败,可转债放弃缴款仍计入次数。
【5】可交换债券中签后未足额缴款,次数计算方式同新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