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维持财政收支平衡
国家发行国债的首要目的就是维持财政收支平衡,在一定的情况下,适当性的财政扩张政策有利于经济的稳定发展,这就需要在财政收入不足的情况下,发行国债来弥补财政赤字。同时如果当市场的货币资金发行过多时,通过发行国债,向个人或机构回笼货币,有利于调节通货膨胀。
2、军费支出
在动荡时期,发行国债的一大主要目的是维持军费支出,美国国债就是典型代表,在阿富汗战争、伊拉克战争期间,发行了数以万亿的美国国债以维持庞大的军费开支。
3、筹集大型基建、民生项目资金
国家在投资建设大型基建、民生项目时,投资周期长、资金需求大,通过发行中长期国债,集全民之力解决投资问题,例如三峡水利工程的修建、京广铁路的修建等都是如此。
4、国债轮换
当期国债到期后,为了能够有效兑换,往往会提前发行新的国债,方能在不影响财政收支的情况下,有效延长国债的期限。
我国国债发行的方式有哪些
(1)定向发售。
定向发售方式是指定向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金融机构等特定机构发行国债的方式,主要用于国家重点建设债券、财政债券、特种国债等品种。
(2)承购包销。
承购包销方式始于1991年,主要用于不可流通的凭证式国债,它是由各地的国债承销机构组成承销团,通过与财政部签订承销协议来决定发行条件、承销费用和承销商的义务,因而是带有一定市场因素发行方式。
(3)招标发行。
招标发行是指通过招标的方式来确定国债的承销商和发行条件。根据发行对象的不同,招标发行又可分为缴款期招标、价格招标、收益率招标三种形式:
①缴款期招标。缴款器招标,是指在国债的票面利率和发行价格已经确定的条件下,按照承销机构向财政部缴款的先后顺序获得中标权利,直至满足预定发行额为止。
②价格招标。价格招标主要用于贴现国债的发行,按照投标人所报买价自高向低的顺序中标,直至满足预定发行额为止。如果中标规则为“荷兰式”,那么中标的承销机构都以相同价格(所有中标价格中的最低价格)来认购中标的国债数额;而如果中标规则为“美国式”,那么承销机构分别以其各自出价来认购中标数额。